企业标准编写建议
营口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研究有限公司受营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委托,开展了2023年营口地区自我声明公开企业产品标准评价工作,本次检查评价主要依据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DB21/T 3131-2023《企业产品标准评价规范》;最新有效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以及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委托协议及其他技术资料等。主要对企业标准的技术要求的合法性和标准编写的规范性进行了检查评价,领域涉及饲料、农林机械、矿业机械、家用电器和消费性电子产品、纸质产品、电子元件等。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自我声明公开企业产品标准评价检查工作,本次评价检查工作程序统一,省市联动方式,统一部署,确保企业标准监督检查结果的公正性和科学性,有效提高监督检查的规范性和有序性,同时也能避免标准的重复抽查。
企业产品标准是对企业范围内要协调、统一的技术要求、管理要求和工作要求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是质量评定的依据,企业依据该文件进行产品质量把控及检测,所以编写制定时要符合实际,切实可行,同时严谨、规范。建议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考虑:一是企业标准编写要规范性问题,从标准名称及代号书写格式、标准中单位符号书写、标准层次的编写格式都要规范;二是引用文件的时效性、标准名称及标准代号要准确;三是结构要素的完整性方面,企业产品标准中封面、前言、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定义、核心技术要素是必备要素;四是试验方法的准确性及完整性,这是支撑标准能否进行有效试验的核心,没有试验方法或试验方法不准确,将导致企业产品检验不能有效控制,同时,要考虑检验规则的可操作性,编制企业产品标准时一定要注意试验的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