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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迎接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专项督查考核工作 |
根据营口市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营口市关于做好迎接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专项督查考核的通知》(营商改办[2021] 7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积极落实并对照职责分工按期完成相关工作,积极迎接对我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督查考核。具体要求如下: 一、高度重视,积极配合 此次市场监管总局对全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督查考核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工作部署,全面了解掌握各地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推进情况,各部门提高思想认识,积极组织落实,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确保在各个阶段的时间节点前完成各项任务。 二、全面梳理,加强整改 一是实现检查实施清单“已编制”。全区各部门要对照《通知》要求,立即在辽宁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内梳理并维护监管主项和监管子项,特别是完善好特殊重点领域监管事项、监管对象的梳理和公示。确保检查有法可依。编制有效的检查事项清单,确保清单状态为“已编制”。 二是实现监管对象名录“已建立”。全区各部门要按照抽查检查事项清单建立监管对象名录,并实现监管对象名录常态化管理、动态化更新。 三是实现检查计划“已完成”。全区各部门要梳理年初制定的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计划,由发起部门统计计划任务、临时任务和任务完成情况,对未按期完成的要写明原因。 四是实现检查结果“已公示”。全区各部门要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确保抽查检查结果统一归集公示到辽宁省“互联网+监管”系统。 信息来源:营口市老边区人民政府官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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